輔系及雙主修
各學系學生修習財務金融學系為輔系應修習科目及學分一覽表
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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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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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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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學(一)
*經濟學(二)
*財務管理(一)
*財務管理(二)
*金融市場
*投資學
初級會計學(一)
初級會計學(二)
財務報表分析
貨幣銀行學
期貨與選擇權
計量分析與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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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機構經營與管理
◎保險學
◎企業倫理
◎金融證券法規
◎企業評價
◎證券投資分析
◎金融創新
◎金融風險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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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輔系至少須修滿24學分。
2、*為輔系必修科目。
3、輔系之必修科目與原主系之必修科目相同時,原則上不得修習,但學分數少於本系學分數時須重修。修畢輔系所列之必、選修科目後,學分數不足者,由左列◎科目補之;若再不足者,由財金系另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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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學系學生修習財務金融學系系為雙主修應修習科目及學分數
1、應修畢系訂必修專業課程共55學分(103學年度)。
2、應數系財工組雙主修學生--應修畢財金系(雙主修)之必修科目,應數系開設之「機率」及「統計學」可分別免修財金系「統計學」上、下學期。
3、雙主修科目與主修必修科目相同時,不得重複修習,但學分數若少於財金系學分數則須重修。雙主修必修科目學分至少須修習由財金系所開設或財金系認定之課程24學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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