碩士班
靜宜大學財務金融研究所論文前置作業及口試流程相關規定
1.指導教授:
論文指導教授申請申請表(紙本) ,第2學期開學後確定,交送至系辦。
2.學術倫理:
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 https://ethics.moe.edu.tw/
3.論文口試流程前置作業
(1)口試資格確認表(紙本)
各項資料(資格確認表上相關發表規定)
請連同論文比對資料報告(電子檔)一並交給系辦,報告封面題目右上角需有指導教授簽名,左上研究生本人簽名
*圖書館論文比對系統教學
https://library.pu.edu.tw/p/426-1054-114.php?Lang=zh-tw
報告最後面的『排除引述+排除相符處』須關閉、排除參考書目建議關閉
檔案名稱建議:學號+名字+論文比對資料報告
(2)論文計畫提出申請表(紙本)
(3)碩士班口試申請表(紙本)
指導教授不可以當召集人,跟指導教授確定口試委員,至系辦確認口試教室可否借用。
(4)碩博士班口試時間申請表(電子檔)
4.口試當天提早至系辦領取相關文件(最少提前30分)
論文口試結束後所有紙本資料繳回系辦
5.碩士論文審查(圖書館系統)
https://cloud.ncl.edu.tw/pu/index.php
相關格式規定:封面請按照圖書館;系上內文的格式沒有硬性規定。
建議上傳前看仔細圖書館說明,才能一次上傳成功。
6.論文審查系統通過後,才能影印紙本論文
7.上e校園系統影印離校流程書完成離校手續。
以上紙本表單如有在外實習不便找教授簽名,可找同學代辦。口試流程提早一個月申請,避免程序上延遲(補件資料等)。
敬祝各位研究生順利畢業





